今日起,我市下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三级公立医疗机构76元/人次
二级及以下68元/人次

2021-01-28 08:40:49来源:巴中日报 点击量: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轻群众负担,从1月28日起,我市将再次下调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全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标准为76元/人次、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标准为68元/人次(均含核酸检测试剂)。
    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后的价格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适用于我市各等级公立医疗机构。医保报销方式和报销标准按原规定执行。即将“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甲类诊疗项目管理,即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直接按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参保人员本次入院前门诊进行的“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的检测费用纳入本次住院总医疗费用,按相关规定支付。
    通知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及时做好价格公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