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出台二十条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2019-01-10 08:41:02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量:

    巴中市在全面归纳总结国家、省关于治欠保支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各工程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研究出台《巴中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二十条规定(试行)》。

  适用范围更广。规定适用于市辖区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务等工程建设领域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分包企业(以下统称为总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以及各类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领域其他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刚性要求更明。把落实建设资金来源和8大治欠保支政策制度作为工程建设审批与合同履行的前置条件,并从时间节点、指标量化、流程操作、轨迹管理等方面,全面对总包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实名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资保证金、参加工伤保险、公示告示制度等进行进一步完善。

  违法处置更严。在项目前置审批、工作制度落实、引导依法维权、违法行为惩戒等方面,进一步压紧压实项目审批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总包企业的直接责任,将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纳入市政府“八个一批”专项行动和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行动范围,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截至目前,全市在建工程项目总包建立专户、总包直发、按月足额发放、政府性项目无欠薪比例分别达99.2%、97.3%、96.6%、100%,欠薪案件、人数和金额同比下降68.5%、56.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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