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市级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2019-12-19 16:43:04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点击量:

《巴中市市级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并经巴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现对《清单》作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722号)及《四川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规则(试行)》精神,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是指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或需要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报告、论证、咨询、评价、评估、鉴定、检验、检测、测绘、技术审查、技术设计等)。

二、编制《清单》背景及过程

为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722号)第四条“作为办理行政审批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以下称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的规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办文通知(TJB〔2019〕16号)精神,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梳理编制了我市市级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2019年12月3日,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正式启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设立的中介服务事项予以保留,其余予以取消的原则,对已公布的《巴中市市级政务服务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核查确认,并形成了《巴中市市本级拟保留(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经市级相关单位认真清理确认、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汇总审核、市司法局法制审查,并参照《四川省省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编制形成了《巴中市市级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12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清单》。

三、《清单》主要内容

《清单》含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部门、主项、末级子项、事项类别等要素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对应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或资质要求、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结时限及依据等要素。

《清单》包含市级17个行权部门52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中介服务事项74项,与2019年7月公布的《巴中市市级政务服务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相比,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3项。

四、贯彻落实《清单》的要求

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实时更新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信息,及时将事项清单录入到“巴中市网上中介超市”服务平台,配置基础信息、优化服务流程、制定办事指南、规范格式文本,实行与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网上发布、网上竞价、结果公示”。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加强督查指导,协调处理《清单》实施过程行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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