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2020-06-19 18:38:22来源: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量:

                                                         

2020年6月18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69号)精神,制定《巴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市中心城区基本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巴州区江北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并选择1个乡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恩阳区选择2个社区、1个乡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巴中经开区选择2个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南江县、通江县和平昌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覆盖率达到30%以上,各选择2个社区、1个乡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到2022年底,巴州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恩阳区、巴中经开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南江县、通江县和平昌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达到全覆盖,各建成2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各区县至少有2个乡镇(街道)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至少有5个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到2025年底,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县城建成区、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分别达到50%、40%、30%;全市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40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100个以上。

(二)主要任务

《方案》确定四项主要任务。

1.推动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和抓好学校教育,广泛开展青少年志愿活动、深入实施家庭主题活动和公共机构先行先试和开展示范片区建设。

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区制度,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加强分类投放行为的引导监督,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3.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

4.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统筹推进农业固体废物治理,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三)保障措施

《方案》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指导各地认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是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

2.加强制度保障。积极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体系建设、监督管理、保障措施、奖惩机制等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出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管理办法。

3.坚持“共同缔造”。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紧紧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搭建社区居民沟通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拟定居民公约、拓宽居民监督渠道等措施,充分发动居民共同谋划、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4.加强检查落实。建立政府依法监督、第三方专业监督、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全过程综合监督体系,健全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中统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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