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首套房无法提取公积金的诉求
信件编号: | BZSJ20210607220018237 | 来信时间: | 2021-06-07 22: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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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求决 | 姓名: | 贺**** |
内容: | 尊敬的市委各级领导: 我现住巴中市巴州区,本人也是一名城镇职工,因名下无任何房产于2021年5月20通过(巴中公积金APP)提取公积金租房1万元用于支付租房,在本月因家庭原因我购买了一套房商品房,现在想提取公积金,用于交首付款,但在通过(巴中公积金APP操作时)系统不能提取,经过电话咨询公积金中心,说是同一账户不能在12个月重复提取,我想请问一下,租房和购房本身就是二回事,为什么不能重复提取!而且我在APP(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面提取租房时,也并未提醒我,一账户12个月内不能重复提取,而且APP上在政策查询那一栏里,提取政策里什么信息都没有。我那里知道12个月内同一账户不能提取?。。我们就通老百姓买个房,容易吗。取个公积金就这么难吗、如果在我买房都不能便用公积金,我们每个月缴纳公积金意义何在!!恳求请各级领导给予处理一下!万分感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1-06-17 15:21:53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书记信箱的留言我中心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巴住公管委〔2019〕5号)文件,第九条“夫妻双方在一个自然年度中,符合提取条件的,只能以家庭为单位提取一次,再次提取时间应间隔12个月(销户提取除外)”的规定,您于2021年5月20日通过巴中公积金APP,提取公积金一万元用于支付租房,再次以购房名义提取公积金需要间隔12个月。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衔接沟通,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您实时关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巴中公积金);也可随时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827-12329”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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