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义阳二街224号房屋外围改造(风貌改造)的情况报告(感谢并求解决)

信件编号: BZSZ20210820172025945 来信时间: 2021-08-20 17:20:25
信件类型: 求决 姓名: 袁****
内容: 尊敬的高鹏凌市长: 首先,衷心地感谢巴中市及恩阳区两级政府对恩阳义阳二街所进行的风貌改造工作(自2021年4月份正式开始),站在巴中及恩阳发展的高度及大局上,这项工作十分好,对巴中及恩阳的招商引资及经济发展及人民的生活等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本人及全家人是绝对的支持相关风貌改造工作的。但在实际的对我家房屋外围改造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让我及家人十分不愉快的事情(主要是现场施工人员及设计人员操作不当导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恳请政府相关单位给予及时办理为盼。 1、2021年5月初,我家(义阳二街224号)二楼外围阳台幕墙型“中等茶色双层夹胶钢化玻璃”因施工人员对三楼阳台施工不当导致直接暴裂,至今已经有3个月之久未予处理。 2、2021年5月底,我家(义阳二街224号)一楼大门外大理石地面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导致破裂并严重损坏,同时,因设计及施工人员未严格按照“户型门面界线”操作(1户1门面),致使隔壁住户新装立柱越位。 3、2021年7月份,我家大门外不锈钢卷帘门处强行被施工人员安装玻璃门框架(如无政府部门强制性要求,我及家人并不同意安装此类玻璃门框),同时,已经安装的玻璃门框出现有明显的质量问题并无法正常使用(至今天,未进行相应更正且玻璃暂未安装)。 4、2021年8月19日,我由家人拍照我家大门外整体风貌改造的效果后发现,我家一楼大门外横梁广告位色板或装饰板被隔壁邻居越界且十分明显(正对大门被左侧住户越界,此项直接导致我家门面外围明显变小(视觉上),此项真心无法接受(由施工及设计人员错误操作导致)。同时,二楼全层为我家所有,但二楼同样出现立柱与一楼对齐情况(被越界且增加小型白色房间门型造型),此类造型我及家人均持绝对的反对态度(其余如户外太阳能灯损坏等均不在此提出)。 根据以上情况,在此,我恳请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妥善解决。如因政府相关部门确属精力及时间有限,我本人也乐意或同意由我自己委托相关人员修复破损玻璃及大理石,同时,拆除二楼白色装饰框及一楼大门口玻璃门框(在政府部门同意的情况下,相关修复及拆除费用可由我本人自理;一楼广告及装饰墙越界部分由政府部门解决办理)。正对我家大门一楼右边立柱小面积越界部分,如无法解决,暂可不予理会。 再一次,我衷心地感谢巴中市及恩阳区政府对我的家乡发展做出的巨大的努力,祝福巴中越来越美好;衷心地期望我及家人的合理诉求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及办理。 特此报告。 特别说明:目前,我家仅由我年迈的父母在家生活,两位老人年龄均已经达到或超过74岁。 袁青松 2021年8月20日17:00于深圳龙华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恩阳区    答复时间:2021-09-08 15:04:42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四川坤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实施义阳二街224号房屋风貌改造时,损坏了您家二楼外围阳台幕墙型壹面钢化玻璃,施工方承诺待近期拨付建设资金后购买更换。相邻门市的店面造型和二楼的小型黄白相间门造型及一楼门面安装的玻璃门框施工方均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规划图纸施工,因此您提出的整改事项需报请义阳二街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审核通过后,施工方才能进行整改。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巴中市恩阳区城乡房产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