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豆腐手工作坊的环保事宜

信件编号: BZSZ20210822012302843 来信时间: 2021-08-22 01:23:02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杨****
内容: 巴中插旗山村重石坪的农村豆腐手工作坊,为一家生存之需要,自我创业发家致富,已取得营业执照,已按政策修建污水处理池。近期环保执法人员多次执法,强行要求关闭,并要求填埋污水处理池。请问千百年来的手工豆腐工艺是如何污染了祖国山河的?为何执法人员带有感情色彩的进行针对性执法?为了个别人员而特意进行执法?为了国家利益我们拥护,如果为了特殊关系进行钓鱼式执法,决不服从!请领导查访!还百姓安居乐业!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经开区    答复时间:2021-09-18 14:45:37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7月25日,我局接群众微信举报称 “插旗山豆腐厂污水乱排乱放恶臭难耐”,并附有具体地理位置及现场图片。接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落实执法人员与时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经核查,举报人反映的豆腐厂位于时新街道办事处插旗山社区十社,经营者为杨宗林,系租用当地民宅进行手工豆干生产加工活动,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备案证。该作坊建有一处废水收集池用于生产废水的收集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通过管道直排外环境,但存在收集池清理不及时、管道堵塞、池中污水外溢的情况,污水恶臭已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因该区域市政雨污管网未覆盖,不具备排污条件,执法人员耐心向经营者宣传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提出整改要求及建议。一是要求当事人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对生产废水进行定期清运处理,严禁外排;二是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消除恶臭,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三是建议另行选择有污染治理设施,且具备排污条件的场所开展生产加工活动。当事人接受执法人员的建议,表示在8月15日前自行完成搬迁。8月下旬,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当事人已自行进行了搬迁。 
   为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我局畅通了网络平台、12369电话热线、来信等方式,广泛接受环境问题举报线索,严格按有关程序,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进行调查处置,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因此,经我局认真自查,您反映的“强行要求关闭”“针对性执法”“钓鱼式执法”等情况不属实。对您指出“执法人员要求填埋污水处理池”的问题,经我局讨论,只要该设施在建设时取得相关部门的合法手续,在保证安全和只用于收集储存雨水的前提下,同意保留使用。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支持!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