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行为规范
信件编号: | BZSZ20211119233805265 | 来信时间: | 2021-11-19 23:3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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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揭发控告 | 姓名: | 杨**** |
内容: | 巴中出租车拉连客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文明,一乘客在路边等待,路过的7-8辆显示载客出租车都上前询问,有的甚至连续变道影响后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结果不顺路拒载。如果是初到巴中的旅客心里什么感受,坐在车上的旅客又是什么感受。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2021-12-01 15:42:46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的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二十三条第(十)项规定“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在服务过程中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按此规定,若出租车驾驶员在征得乘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搭载他人,但不得侵害其合法权益。
目前,市交通执法支队正联合市公安、市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出租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规定和不文明驾驶等行为,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我局工作人员已就相关情况与您进行了沟通解释,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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