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关山越”留言的回复

2021-12-24 16:33:20来源: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点击量:

网友 关山越: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基本保险如何接续?生活补助标准是什么? 

回复:第一个问题: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计入个人账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自2019年起,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间,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份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

第二个问题: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士兵待安置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我市近两年按照每月1650元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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