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反应的问题被删除,继续跟踪前期反应的问题。

信件编号: BZSZ20220721113825392 来信时间: 2022-07-21 11:38:25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王****
内容: 本人在2021年11月4日曾反应巴中将路边停车位改为智能化之后,与当下稳就业,保民生要求不符。但回复方在当时的回复信件中对于下岗人员去向都做了稳妥安排并未产生失业下岗情况。半年之期已过,想请对方单位公布一下这些人员的社保缴费情况,工资支付情况,以证所言不虚。以下是我前次反应问题,现已无据可寻,我在怀疑这个系统有时候在故意清晰数据。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答复时间:2022-08-05 11:39:46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的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以来,到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国家关于智慧停车相关政策陆续出台,积极支持、推动“互联网+停车”,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促进智慧停车的发展,缓解停车难问题。推进城市智慧停车是形势必然,也是缓解停车难的重要举措,更是方便市民出行及停车的民生实事。  
   为进一步缓解巴中城区停车难和交通拥堵,巴中城市运业有限公司依法开展巴州城区道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智能化建设,为担当国企责任,我司将尽最大努力解决原泊车管理人员就业问题,向原泊车管理员提供智能化建设路段巡查岗位、洗车场洗车岗位、其他未智能化建设路段管理岗位等,并充分征求每名泊车管理员个人意愿,选择自身合适的岗位。放宽选人用人标准,优先聘用,对符合条件的原泊车管理员进行免费就业岗前和技能培训,让他们迅速适应新的岗位工作要求。截至目前为止,原泊车管理员一部分自愿放弃我司提供推荐的工作岗位,一部分应聘上了智能化建设路段巡查管理岗位;一部分选择了未智能化建设路段管理岗位。在岗巡查人员均按时交纳社保和支付工资,关于公布在岗巡查人员社保缴费及工资支付情况,涉及个人隐私,不便公开,敬请理解。 
   关于前期反映的问题被删除一事,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前期留言件未删除,请持正确的编号查询。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巴城停车泊位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巴中城市运业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