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特殊门诊费用报销

信件编号: BZSZ20220724210253621 来信时间: 2022-07-24 21:02:53
信件类型: 求决 姓名: 赖****
内容: 市长你好!我母亲是巴中三河农民,办理了新农合保险,现因恶性肿瘤在绵阳治疗,想咨询一下问题。一是这种特殊门诊费用报销能否通过网络提交手续在线办理,主要是现在疫情期间和异地不便回家办理。二是办理的程序、单位,需要提供的手续。三是报销是在医院结算时即可报销还是需要自己垫付后才能报销。四是这个报销的周期是多久。谢谢,盼回复!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恩阳区    答复时间:2022-07-27 16:09:32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特殊门诊费用报销能否通过网络提交手续在线办理的问题。目前暂时无法通过网络提交手续在线办理特殊门诊,办理需提供患者住院资料或门诊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报告,交当地镇社保中心医保窗口初审,由社保中心统一上交医保局,医保局聘请医疗专家进行审核鉴定;如果异地治疗机构开通了特殊门诊异地结算功能,患者可以在异地凭社保卡读取门特信息及时结算,如果治疗机构没有开通异地门特结算功能,患者只能将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资料拿回参保地医保局进行审核报销。    
   二、关于办理程序、单位、需提供的手续问题。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21〕17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第六章第二十条:参保城乡居民门诊治疗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扣减一次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60%。第七章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市外定点医药机构治疗、购药,原则上通过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行即时结算;不能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由个人全额垫付,凭结算专用票据、本人社保卡复印件等原始资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结算。长期未居住在区内的参保朋友可委托亲友或乡(镇)、村(社区)干部实行帮办代办。 
   三、关于报销的周期问题。《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九条中明确规定,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及时结算,未及时结算的,应在费用发生次年6月底前结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咨询(电话:0827-3369182)。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