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巴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调查时间: [ 2022-08-23 00:00:00 ] 至 [ 2022-09-22 00:00:00 ] 状态: 已结束 来源: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各位网民: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巴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前期已通过书面、座谈等形式征求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意见。

    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我市医疗保障政策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现将《巴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凝聚民智。从即日起至2022年9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请说明具体理由。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函件、在线提交等方式反馈,来信请注明“门诊共济保障意见建议”字样,留下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7-5282667; 电子邮箱:236644098@qq.com;  

    通信地址:巴中市江北滨河北路中段(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收)。

 

    附件:1.巴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2.《巴中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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