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2家医疗机构医保违规被通报处理

违规金额最高达333万余元

2020-12-18 10:35:20 来源: 巴中日报

12月17日,市医保局通报我市42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规典型案例,除责令其退回违规资金到医保资金账户外,并按违约情形处以违约金的处理。记者了解到,违规金额最高达333万余元,最低64元,处违约金最多的达到66万余元,最少的12.8元。

2019年下半年,市医保局对全市42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发现了不同情形的医保违规行为。如巴中市中心医院就存在着“超限制用药、收费与记录不符、进销存账实不符”的违规情形,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其将违规金额3331256.79元退回到医保资金账户外,还根据其违规金额处以违约金666251.36元。

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着“收费与医嘱不符、无报告计费、分解收费、未开展项目收费”的违规情形,比如巴中市中医院违规金额451240.6元,恩阳区第一人民医院违规金额363863.4元,分别处违约金90248.12元和72772.68元。

还有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着“重复收费、虚假诊疗费用、过度检查”等情形,如南江县人民医院、巴中骨科医院、巴州区清江镇中心卫生院、巴州济民医院。更有一些定点医疗机构自立项目收费、无报告收费、超物价收费等,如恩阳区玉山中心卫生院、恩阳区茶坝中心卫生院。

除“重复计费”外,更有一些定点医疗机构还存在着“多计费”的情形。包括巴州区清江镇中心卫生院、南江现代医院、南江长赤平安医院、南江县大河中心卫生院、通江茹氏骨科医院、通江县铁佛中心卫生院、通江老区民生医院、南江仁爱医院。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对医疗机构借用诊疗的机会来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违规行为,将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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