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6.16万名贫困人口纳入低保

2020-12-18 08:28:51 来源: 巴中日报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市民政局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不断深化低保专项治理,确保脱贫奔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抓实三级部署,逐级落实责任。一是市级挂牌督战。市民政局将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压茬推进。各区县民政部门明确治理重点任务和时限。乡镇严格对标对表,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

严格四项政策,防止脱保漏保。按户施保。将重病、重残等失能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部按户施保;对于新冠肺炎患者及受影响家庭等的家庭及时纳入低保。单人入保。对不能整户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病患者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等人员,单独纳入低保。实施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措施,将农村低收入家庭中重病医治、突发意外等刚性支出巨大的纳入低保。分类调节补助。将低保标准调整到城市590元/月、农村390元/月。对已享受低保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困境儿童等特定对象,按照不低于80元的标准分类调节补助。脱贫不脱政策。对产业就业扶持使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渐退期,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脱贫不脱政策。今年以来,新增低保39395人,全市低保达38.92万人,覆盖面达10.56%,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对象16.16万人。

开展四大行动,全力治理低保乱象。开展宣传行动。在媒体公开低保政策咨询和专项治理举报电话,收到群众来电411个,均全面办结。同时,及时动态调整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5163人。开展专项督查。结合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对未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临时困难户共14643人重点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978人纳入低保,已经享受低保但收入预估不达标的2518人提高低保标准。开展清零行动。对2017年以来省对市县扶贫成效考核、脱贫攻坚省级综合暗访督查等发现的783个问题全面起底,逐一排查,6月底已全部清零销号。开展备案行动。建立民政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全市民政干部开展自查并签订承诺书3801人,享受低保备案282份,并将备案管理延伸到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成员和村(居)民小组组长,坚决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骗保”问题及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严防“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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