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中市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医学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7-03 09:19:07来源: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巴中市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医学生实施方案》已经三届市政府第74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

 

 

  巴中市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医学生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养巴中市“本土化”农村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巴委发〔2013〕1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巴中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中职医护专业有关问题批复的函》、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巴中职业技术学院申请设置中职农村医学、护理和助产专业的复函》精神,市政府决定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医学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巴中市农村卫生人才状况,按照各县(区)农村卫生人才需求计划,从2015年起,用三年时间订单定向免费培养450名农村医学生,重点补充乡镇卫生院、地名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夯实农村卫生人才基础。

  二、培养方式及类型

  依托巴中市职业技术学院通江校区(通江县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免费培养订单定向农村医学生,重点培训护理、助产、农村医学三类专业,学制3年,中职学历,招生计划单列,适时开展免费五年制专科模式。

  三、申报核定

  培养需求计划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需求和结构、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拟定,并报经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市卫生计生委统筹核定下达。

  四、招生录取

  初(高)中毕业生根据自愿的原则,均可报考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择优录取品学兼优的学生,考生须遵守巴中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

  五、资助办法

  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医学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并按照规定享受中职生在校期间生活补助,按规定缴纳杂费、住宿费。

  六、协议签订

  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农村医学生实行服务期制度。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与培养基层卫生院、县(区)卫生计生局签订三方协议,承诺毕业后回所辖县(区)基层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从事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时间不低于8年。鼓励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长期从事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支持、鼓励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职提升学历。

  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履约管理,建立免费医学生诚信档案。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未按协议规定回相关基层卫生院从事基层医疗卫生工作或已就业未按协议规定履约的,按协议追究相关违约责任,并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违约记录,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七、就业政策

  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当年到签约县(区)所属乡镇卫生院、地名医院、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相应工作。毕业后,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招聘条件的,按相关人事政策考核招聘,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各县(区)应确保考核招聘人员编制和岗位落实,招聘后服务满8年方可流动。

  八、组织领导

  订单定向农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是我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工作的重大举措,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统筹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是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执业管理的责任主体,要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回当地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培养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要制定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选派优秀教师授课,加强职业理想和师德教育,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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