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七条措施的通知

2022-04-08 10:10:33来源: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巴中市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七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巴中市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七条措施

 

为深入落实《四川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有力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重点工业项目。对符合全市“1+3”产业体系的市级重点工业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新增设备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市财政按县(区)兑现额度的50%对县(区)进行补贴。对特别重大的工业项目,按照“一事一议”进行综合奖补。〔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支持制造业升级改造。对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改造,项目竣工投产后,由受益财政按项目设备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文旅新区管委会〕

三、支持企业创新驱动。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创建技术中心,对新认定的省、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0万元经费补助。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成果转化,对经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大规模产业化项目,按新增设备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市财政按县(区)兑现额度的50%对县(区)进行补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文旅新区管委会〕

四、强化金融支持。对制造业重大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贴,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项目开工后一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项目,由受益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20%的比例贴息一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开发制造业项目技术改造专项贷款等信贷新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针对制造业投资项目的专属保险产品。将制造业贷款投放纳入财政性资金存放、驻巴金融机构考核评价等考核范围。建立健全与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对接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文旅新区管委会〕

五、创新用地出让方式。积极推行“带方案出让”“先租后让”模式,力促制造业项目加快落地建设。针对“带方案出让”社会投资制造业项目,鼓励推进部分或全部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制和并联审批制,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项目从签约到开工时间。投资额达5亿元以上的重点制造业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可实行“点供”。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对县(区)不能满足用地需求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的单独选址产业项目,年底可根据计划指标使用情况在全市统筹调剂或争取省级统筹调控。〔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文旅新区管委会〕

六、优化服务水平。对市级重点项目的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验收评价、节能评估等报建审批和水电气等市政公用服务实施统一规范管理,全面推行项目投资审批“巴中跑团”政务服务代办机制。探索“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审批试点。加强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文旅新区管委会〕

七、实行投资工作激励。落实制造业项目投资“红黑榜”制度,由市财政对完成引进制造业项目年度目标任务、产业项目建设推进成效明显、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增长明显且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区)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文旅新区管委会〕

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5月5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原则上企业的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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