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巴中市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巴中市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1.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地址:http://www.cnbz.gov.cn)。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在该栏目查找巴中市人民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
2.《巴中市人民政府公报》。《巴中市人民政府公报》向市、区县、乡镇(街道)机关和村(社区)等免费赠阅,可在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bz.gov.cn)上查询。
3.其他方式
公众可到巴中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进行查阅;可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三)公开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巴中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市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市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直接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巴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在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在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bz.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在线申请。
目前,巴中市人民政府受理申请人的现场或信函、传真书面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 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行政机关 |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机构名称 |
受理点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电话 (区号:0827) |
传真号码(区号:0827) |
市政府 办公室 |
市政府信息 公开办 |
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西段185号 |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5282695 |
5261133 |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 |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执行。
三、监督举报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巴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827—5282695
巴中市司法局:0827—5264260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0827—5817809
主办:中共巴中市委 巴中市人民政府 承办: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江北大道市政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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