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加入收藏
网站支持IPv6
导航
网站首页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巴中
投资巴中
政府数据
集约化站群:
市本级:
巴中市人民政府
县 区: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恩阳区人民政府
平昌县人民政府
通江县人民政府
南江县人民政府
部 门: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巴中市乡村振兴局
巴中市审计局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巴中市金融工作局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
巴中市教育局
巴中市水利局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巴中市公安局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
巴中市商务局
巴中市司法局
巴中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巴中市统计局
巴中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中市投资促进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林业局
巴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巴中市财政局
巴中市科学技术局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巴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收起
展开
结果分类:
全部(
)
新闻资讯 (
96
)
信息公开 (
56
)
政民互动 (
2
)
政务服务 (
0
)
政府公报 (
0
)
时间范围:
时间不限
1天内
1周内
1个月内
1年内
指定时间范围
结果排序:
智能排序
时间排序
共找到
条数据,用时
0
秒。
只搜标题
搜索全文
政务服务
【要闻动态>视频新闻 】
20240418南江新闻
2024-04-18
https://www.scnj.gov.cn/ywdt/spxw/13936435.html
【要闻动态>视频新闻 】
20240422南江新闻
2024-04-22
https://www.scnj.gov.cn/ywdt/spxw/13936944.html
【要闻动态>视频新闻 】
20240421南江新闻
2024-04-21
https://www.scnj.gov.cn/ywdt/spxw/13936705.html
本地区环境保护监测信息
2024-04-19
政民互动>县长信箱
您好,请问哪里可以查询到本地区环境保护监测信息?
https://www.scnj.gov.cn/content/article/13936537
地区规划信息
2024-04-19
政民互动>县长信箱
您好,请问哪里可以查询到本地区规划信息?
https://www.scnj.gov.cn/content/article/13936509
南江县召开提升金融服务县域质效座谈会
来源: 县委宣传部
2024-04-19
要闻动态>南江要闻
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巴中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罗洪波一行来南调研,并召开南江县提升金融服务县域质效座谈会,县委副书记、县长韩君才出席会议。 罗洪波介绍了市人行机构改革、履职服务、建立县域金融服务机制
https://www.scnj.gov.cn/ywdt/njyw/13936741.html
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党建引领聚人心,垃圾分类我先行”主题党日活动
来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4-22
要闻动态>部门动态
为进一步宣传垃圾分类知识,践行垃圾分类理念,弘扬绿色环保新风尚,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4月19日上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党员干部先后在南江印象、天悦湾、玺悦湾等小区开展“党建引领
https://www.scnj.gov.cn/ywdt/bmdt/13936734.html
县司法局:“三举措”推进“1+N”专项行动
来源: 县司法局
2024-04-19
要闻动态>部门动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南江县司法局积极推进“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夯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借助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
https://www.scnj.gov.cn/ywdt/bmdt/13936498.html
南江县新增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公示(2024年4月第1批)
来源: 县人社局
2024-04-22
要闻动态>公示公告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22日-4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拨打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电话:0827-8882969
https://www.scnj.gov.cn/ywdt/gsgg/13936816.html
遗失声明(吴勇 李培华)
来源: 本站
2024-04-19
专题专栏>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公开领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
吴勇、李培华因保管不善,将川(2018)南江县不动产权第0001791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勇 李
https://www.scnj.gov.cn/ztzl/jczwgkzl/gkly/zrzy/qqdj/zrzydbqgghbdcdj/13936850.html
没有找到您查询的
数据
建议:
1、请检查输入是否有误;
2、请尝试简化输入词;
3、请尝试用相似词或常见词。
热点信息
问答知识库
更多
搜索历史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