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
我市向“大处方、泛耗材”问题开刀

2020-06-10 11:11:55来源:巴中日报 点击量:

大处方

指无适应症用药、超剂量用药、超疗程开药、用药与诊断不符、无指征联合用药、药品应用与说明书不符、未优先选用基药、同类药品同时开具等行为

泛耗材

指一些手术指征把握不严(介入诊疗)、无指征使用手术材料(止血材料、防粘材料等)、过度使用(螺钉、缝线、膜等)、引导患方选用进口昂贵耗材未优先选用国产耗材等行为

“长期以来,我市医疗系统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开大处方、过度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的情况,严重加重了群众看病负担。”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的一席话,道出了群众当前最关切的医疗行业突出问题。

为全面改善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开展“大处方、泛耗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期6个月的“大处方、泛耗材”问题专项整治拉开序幕。

一、阶段推进专项整治

“一个小感冒,一些医生往往开出一大包药来。”说起医生开的“大处方”,一些群众诟病不已,“往往病治好了,药却剩下一大堆,时间一长,这些药就成了过期药。”

“这是过度开具‘大处方’的结果。”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处方”是指那些无适应症用药、超剂量用药、超疗程开药、用药与诊断不符、无指征联合用药、药品应用与说明书不符、未优先选用基药、同类药品同时开具等行为。而在“泛耗材”方面,则同样存在着一些手术指征把握不严(介入诊疗)、无指征使用手术材料(止血材料、防粘材料等)、过度使用(螺钉、缝线、膜等)、引导患方选用进口昂贵耗材未优先选用国产耗材等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推进。前期为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医疗机构对照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明确整改台账。从6月1日起至9月30日为重点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建章立制阶段。整治期间,市、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畅通各级举报投诉渠道,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同时组织临床专家和执法监督人员联合开展专项督查,对问题线索和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通过建立合理用药、合理使用高值医用耗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该负责人表示。

二、多管齐下确保实效

 “在整治过程中,我们将加强医疗‘三监管’平台应用。”市卫健委信息统计科负责人表示,通过医疗“三监管”平台抓取异常数据,组织专家通过点评研判和指标监测等方式,对违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追责,重拳整治过度医疗行为。

“重点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负责人表示,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处方管理和点评等要求,健全完善处方医嘱和检查检验单动态监测、分析点评、公示通报、约谈整改四项制度,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临床应用,加强临床应用干预,推行个体化用药,降低药物损害。定期抽取1%以上门急诊处方和1%以上病房(区)医嘱单进行点评,把点评工作推广到医用耗材的使用,促进临床合理使用医用耗材。

“严厉打击‘术中加价’、分解收费项目等乱收费行为,严格监督检查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落实情况,从严整治收受红包、收取回扣,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市卫健委综合监督科负责人表示,定期开展医疗机构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将行政权力运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医疗事故、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药品招标采购、医师定期考核、违反“九不准”行为等信息纳入信用管理,向社会公示公布。对行政机关认定、司法机关判定、仲裁机关裁定后,发生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案件的机构和个人,实行禁入制度,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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