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洪斌为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1年1月15日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1-01-16 11:15:09来源:巴中日报 点击量:

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李洪斌为巴中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李洪斌个人简历


李洪斌,男,汉族,1972年7月生,重庆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现任中共巴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1990.08—2004.09在部队工作
    2004.09—2005.04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第二纪检监察室工作
    2005.04—2009.10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科员
    2009.10—2012.10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案件监督管理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2007.09—2010.06在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习,取得硕士学位)
    2012.10—2016.05四川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
    2016.05—2018.05四川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正处长级)
    2018.05—2020.10四川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2020.10—2020.12四川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一级调研员
    2020.12—2021.01中共巴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21.01—  中共巴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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