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35”配套政策陆续出台

从巩固脱贫成果到推进乡村振兴,5年过渡期巴中怎么干

2021-10-22 09:00:30来源:巴中日报 作者:何欢点击量:
“1+35”配套政策
  “1”即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是一个纲领性文件
  “35”即由市级部门牵头,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兜底保障等方面出台的35个配套实施方案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三农”工作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发展阶段。为确保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接力棒”交接好,我市“1+35”配套政策陆续出台。
  市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配套政策已出台24个,其他正在加快完善,预计12月底前全部出台。
  两条线
  设置“预警线”,拉起“保障线”

  “从巩固脱贫成果到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是两者之间的关键环节和基础环节。”市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说,“1+35”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吹响了推进有效衔接工作的号角。
  如何推进?“1+35”配套实施方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明确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过渡期内部分脱贫人口因为各种原因,存在着返贫风险,这样一个机制,相当于设置了一道防返贫‘预警线’。”该相关负责人表示。
  脱贫户陈利昌住在南江县桥亭镇龙池山村,去年10月,父亲查出食道癌,医疗政策报销后还欠了几万元账,没等父亲病好,今年母亲又查出胰腺癌,“双亲都在医院住着,我也不能出去挣钱。两个月前父亲去世了,母亲还在治疗。”
  一筹莫展之际,村支书岳锐军和驻村工作队上门了,“今年,我们持续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对村里63户脱贫户一一走访,排查出2户返贫监测户,陈利昌家就是其中之一。”岳锐军说,对排查出的“三类户”制定“一户一策”管理措施,陈利昌家纳入了临时救助,还享受低保兜底政策。
  “1+35”配套政策还拉起了一道“保障线”。由市民政局牵头制定的衔接方案指出,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优化完善政策措施,补齐民生短板弱项,持续加大兜底保障和社会福利政策保障力度。
  “像陈利昌这种情况,根据方案,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根据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关爱帮扶等。”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现在每个月领800多元的低保。我一边照顾母亲,一边在家搞些种养殖。”陈利昌说。
  两只手
  市内“手挽手”,跨市“手牵手”

  在南江县,受益于东西部协作项目,建起全省首个东西部协作关爱烈属项目;在巴州区,一大批文创产品、中药材走进义乌市,深受欢迎;在平昌县白衣镇,永康·五峰书院的顺利落成……
  这只是东西部协作的一个缩影。根据《实施意见》,我市与浙江省金华市建立县区一对一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大力推进园区攻坚,结合实际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主动对接有关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积极争取更多省级部门对口帮扶;做好香港各界扶贫促进会继续帮扶工作。
  “来到南江工作,我是带着一份情怀来的。”今年7月,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文荣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王翼飞来到南江,在县中医院担任妇产科副主任医师,虽然才工作3个多月,但她已经把自己当成“南江人”,爱上了这座红色城市。
  6月以来,按照浙川两省统一部署,金华市对口协作巴中,两市围绕项目开工、资金拨付两大核心,全面整合前后方、市县(区)力量,聚焦短板精准发力,对标考核加快推进。
  为“扶在点子上,帮在关键处”,在本轮东西部协作的全过程,建立了“1+4+4”工作推进组织领导架构,即:1个市级专项工作推进办、4个县(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4个县(区)工作推进专班;探索试行“5个一”工作推进调度机制,即:一周一动态、一月一督导、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评比、年终一总结,确保工作推进终端见效。
  在市内帮扶机制上,我市组织了现有驻村帮扶力量轮换工作,为605个脱贫村(含86个乡村振兴重点村)选派驻村干部1900余名,切实推动过渡期驻村工作体系有效衔接。
  “心里有压力,行动有动力!”通江县涪阳镇石龙寺村第一书记杨杰表示,“作为新上任的第一书记,村里虽然脱了贫,但村民持续增收、村庄稳健发展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将加大补短板力度,着力改善教育、医疗、居住、出行等条件,全力发展青花椒等特色产业,不断壮大集体经济,为群众增收致富提供稳定的渠道。”
  两重点
  投入规模不减,产业发展不歇

  “过渡期内要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财政专项资金总体投入规模不减,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重点帮扶村倾斜,逐步提高使用与产业发展的比例。”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同时,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过渡期前3年脱贫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精准落实以工代赈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除了财政政策,在金融支持政策方面,将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现有再贷款帮扶政策在过渡期间保持不变。合同期内扶贫小额信贷,继续给予贴息和分险支持,满足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产业发展信贷资金需求。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经营业主,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加大对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投入规模不减,不断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完善经营主体与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产业效益和农户经营性收入。围绕特色产业,培育壮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深入挖掘地域特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域特色产品、特色餐饮等,以“巴山民宿”为引领,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按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分类落实政策措施,确保产业发展不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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