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统计局购买临时性社会劳务派遣服务的公告

2021-03-04 09:33:15来源:巴中市统计局 点击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的决定,巴中市统计局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于2021年3月组织开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指标调查,根据调查工作需要,巴中市统计局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有关规定向社会购买临时性劳务派遣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违法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劳务派遣人员计划:调查人员10名。

三、劳务派遣人员工作任务:承担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相关指标调查及数据录入工作。

四、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及地点:调查时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安排,调查地点在巴中市范围内。

五、劳务派遣人员条件:派遣人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大专以上文化、年龄在35岁以下、普通话标准;服从巴中市统计局管理,执行调查制度,遵守工作纪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违纪违法记录。

六、成交标准

资格检查后,市统计局电话通知合格的供应商,集中参与报价,以最低报价者中标。

七、费用支付

劳务派遣人员在市统计局开展调查期间,由市生态环境局支付劳务派遣公司管理费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报酬按调查有效问卷计算,由市生态环境局转账给劳务派遣公司统一支付。

八、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报名时请带上以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资料

九、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11日18:00时止

本公告解释权归巴中市统计局。

联系人: 陈先生、凃女士

咨询电话:18981680961、0827-5261356

 

巴中市统计局  

2021年3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