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巴中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消防安全技术专家的公告

2021-11-19 16:32:50来源: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量:

为充分发挥建筑行业专家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消防安全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消防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消防安全技术行业专家组建我市专家库,现将征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家征选范围

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自控、消防、化工、节能、岩土、施工、监理、勘察等专业的技术人才。

二、专家征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无犯罪和失信行为,自愿接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

(二)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定;

(三)取得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或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管理或消防安全等工作经历,且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中级以上相应职称;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个别工作业绩突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独立判断和分析问题能力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要求。

三、专家工作内容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技术专家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类别中,参与勘察设计地方性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参与建设工程勘察成果和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工作;参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行为检查等有关行政检查活动;参与绿色建筑评审评优、指导培训、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信访处理等技术工作;提供勘察设计专业咨询服务等技术工作。

(二)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技术专家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和其他29类工程类别中,参与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地方性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参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工程消防安全检查等有关行政检查活动;参与建设工程火灾事故调查、信访处理等技术工作;提供消防专业咨询服务等技术工作。

四、入库专家享有的权利

(一)专家有权被邀请参加我市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论证、施工图审图质量抽查、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性专家咨询等工作;

(二)专家进行独立评审或论证,出具专家意见并对意见负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三)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专家有权了解技术服务活动目的,认为技术服务所依据的信息不充分时可以要求补充相关资料;

(四)对不适宜参加的项目有权申请拒绝参加;

(五)专家有权接受技术服务报酬;

(六)专家有权直接向我局或行业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五、入库专家应承担的义务

(一)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客观和科学地进行咨询论证;依照法律法规出具专家意见,并对所提出的咨询论证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二)自觉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咨询单位的商业秘密,对所知悉的技术服务事项以及相关资料严守保密规定;
    (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受理的技术服务;因故不能参加技术服务,应及时告知委托单位;对与专家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咨询事项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服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支持灾后工作、重大活动、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及技术指导及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并提出专家意见;
     (五)未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以专家库专家的名义组织和参加任何活动;

(六)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报备我局。

六、入库专家应回避的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专家应该主动申请回避:

(一)技术服务项目与专家有利益关系的;

(二)参与项目竞争的直接竞争者和间接向项目提供服务的;

(三)项目单位的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

(四)项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五)与项目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

七、专家库的管理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二)建立专家定期考核制度,对每位专家实行定期考核。考核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

(三)入库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入库资格:

1.有违规、违法、犯罪行为的;
    2.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无故不参加有关咨询活动的;
    3.不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或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
    4.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5.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入库专家,需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

      1.工作单位、职称、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2.因特殊原因不能胜任专家工作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退出专家库;
      3.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等原因不能胜任专家工作的,应当及时提出申请,退出专家库。

八、入库申报程序

(一)符合本公告有关条件的技术人才可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方式向我局申报入库。

(二)入库申请需提交以下资料,请携带原件供我局核验:

1.《专家入库申请表》;

2.学历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再接收。我局将统一对申报资料进行研究审核,对符合征选条件的技术人才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消防安全技术专家库人员信息。

联系电话:0827-5270871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160号四楼科技与勘察设计科

特此公告。

 

附件: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技术专家入库申请表

      2.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技术专家入库申请表

附件1—2.doc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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