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四川诺水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新增临时用地的公示

2022-09-22 11:39:04来源:巴中市林业局 点击量:

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工程新增临时用地为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配套工程。新增临时用地经通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在四川诺水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临时占地34.03公顷,主要为施工便道、堆料场、拌合站、钢筋场、施工驻地、综合加工厂。该项目2021年已开工建设,涉及未批先建,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前期已进行行政处罚,此次公示为补办进入自然保护区行政许可。      

目前,该项目对四川诺水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项目业主四川米仓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在该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采取严格的自然生态保护措施。

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工程新增临时用地的建设和运营涉及四川诺水河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对我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监督,维护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工程新增临时用地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现特对该项目意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该项目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本项目相关资料可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查阅。 
(网址:http://lcj.sc.gov.cn/scslyt/gsgg/nlist.shtml)

一、公示日期:2022年9月23日—2021年10月11日(10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通信地址:

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电话(传真):028—83388957

电子邮件:528010189@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邮编:610082)

2.巴中市林业局

电话(传真):0827—5260913

电子邮件:491301487@qq.com

通讯地址:巴中市江北云台街巴中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邮编:636000)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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