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三大举措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021-01-27 11:34:50来源:巴中市民政局 作者:赵莉娟点击量: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因患新冠肺炎、隔离或收治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由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实施临时救助;对患新冠肺炎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特殊个案可通过“一事一议”加大救助力度;取消户籍地限制,对受疫情影响失业农民工等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可在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申请救助,符合条件的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截至目前,因疫情开展临时救助8494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21.58万元。

用活低保兜底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纳入低保兜底范围。对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在疫情期间,对因就业增收,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给予不超过六个月的渐退期。在疫情期间,新增低保对象7593人,下放资金265.9万元。

及时关注群众需求。公布社会救助求助热线,落实24小时专人值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渠道畅通;对因疫情防控影响缺乏监护或照料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加强走访探视、摸底排查,及时给予妥善照护;对因疫情滞留本地的农民工、学生等暂时出现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通过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方式及时予以救助。截至止目前,为2400余名特殊困难群众提供照料服务,为405000余名困难群众发放物资、消费券、价格补贴,共折合现金81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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