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2020年2月公开考核招聘疫情防控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拟先行聘用公告

2020-03-25 11:19:52来源:南江县政府办 点击量:

为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急需,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医护人员补充工作,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44号)等文件精神及各批次《公告》要求,我县拟先行聘用2020年2月公开考核招聘疫情防控绩效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人员对象

经报名、资格审查共64名考生,2020年3月13日组织了网络面试,其中55名考生参加了网络面试,9名考生放弃参加面试。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先行聘用人选6名,其中应届生4名,往届生2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聘用手续办理

(一)聘用原则

1.往届生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疫情过后,县人社局、县卫健局组织聘用人员补办体检、档案转递、政审考察等手续。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2.2020年应届生公示期满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公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的, 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办理聘用及签订协议时间

1.考生属往届生的,请于2020年4月2日上午(8:30-11:00)持身份证到南江县卫生健康局6楼人力资源股报到,核实身份,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上岗。

2.考生属应届生的,请于2020年4月2日上午(8:30-11:00)持身份证到南江县卫生健康局6楼人力资源股报到,核实身份,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温馨提示

1.拟先聘用人员在往返途中要加强自我防护,注意安全。

2.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聘用人员来南江县需持健康证明,需隔离观察的隔离观察14天后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现将拟先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0年3月23日-3月3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发现拟先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规定情形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书面或面谈形式,向南江县纪委监委、南江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反映或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逾期举报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0827-8225189

县人社局:0827-8227499

县卫健局:0827-8221136

附件:南江县2020年2月公开考核招聘疫情防控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拟先行聘用名单.xlsx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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