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解读

2021-11-09 15:10:32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量: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机构改革后,国家、省、市各级对防汛抗旱工作有关职能进行了优化调整,2020年制定的《巴中市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中,应急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职责等有重大变化,应重新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巴中市机构改革方案》《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巴府办函〔202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巴中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情况

2021年4月10日,市水利局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8个成员单位、5个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征求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4条,采纳4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调整后,7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市应急管理局对照其进行完善,8月13日,市政府高鹏凌市长主持召开全市暴雨洪涝巨灾应急预案编制暨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再提出修改意见进行完善,会后,市农业农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提出12条修改意见,采纳12条。8月23日,市应急管理局提请市司法局对《应急预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及变化

《应急预案》是我市应对各类水旱及其衍生灾害,规范防汛抗旱应对行动,做好突发洪涝、干旱的防范应对和处置等工作。主要由总则、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应急措施、后期处理、主要河流防汛应急预案、水库防汛预案、附则等9个部分构成。此次修订,主要结合巴中实际和当前事故灾难教训对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

(一)对部门工作职能进行调整。按照《巴中市机构改革方案》和防指成员单位“三定方案”要求,《应急预案》对市防指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二)对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进行调整。市防办梳理了近年来我市水旱灾害特点及频率、危害程度,在征求水利、应急管理、水文、气象等技术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四个级别的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进行了科学设置,使之更具可操作性。

(三)对指挥部领导发生变化。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调整了市防指领导,由市长任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市长和分管水利的副市长共同担任指挥长。健全了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直接负责的责任体系。

(四)对主要河流与水库防汛应急方案进行细化。对南江河、恩阳河、通江河、巴河四条主要河流在不同水情下,各级各部门工作要求和防洪重点进行了细化;对水库在汛期安全度汛准备工作、责任落实、调度、抢险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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