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2021-11-11 14:36:43来源: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点击量: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巴中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7名委员,2018 年召开 2 次会议,其中:三届六次会议审议:1.《关于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关于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的请示》;3.《关于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预算及分配方案的请示》;4.《关于审定<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请示》;5.《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请示》;6.《关于审查<四川省巴中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及解读的请示》;7.《关于在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开设账户的请示》。三届七次会议审议:1.《关于审定<巴中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自主择业的转业退伍军人、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管理办法>的请示》;2.《关于审定<巴中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自主择业的转业退伍军人、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外籍及港澳台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请示》;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请示》;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巴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党组织和人事关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内设7科1室,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60人,其中,在编32人,非在编2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174家,实缴单位3264家,净增单位174家;新开户职工0.78 万人,实缴职工11.79万人,净增职工0.15万人;缴存额16.70亿元,同比增长7.88%。2018年末,缴存总额89.53亿元,同比增长22.93%;缴存余额58.58亿元,同比增长12.60%。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1家,比上年增加4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10.14亿元,同比增长44.85%;占当年缴存额的60.74%,比上年增加15.51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30.95亿元,同比增长48.7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8万笔14.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07%、23.37%。全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37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2万笔71.64 亿元,贷款余额51.7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92%、25.92%、22.1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8.25%,比上年增加6.9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0家。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无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45亿元。其中,活期2.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0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41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88.25%,比上年增加6.9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16775.56万元,同比增长22.09%。存款利息1997.5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4777.9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8300.87万元,同比增长20.59%。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552.4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42.07万元,其他6.3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8474.69万元,同比增长23.60%。增值收益率1.55%,比上年增加0.0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534.6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14.6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25.40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14.6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25.40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1923.7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856.7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1082.02万元,同比增长10.26%。其中,人员经费336.17万元,公用经费82.50万元,专项经费663.3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8.98万元,逾期率0.056‰。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不低于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6534.69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1923.79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24%,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13%。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5.63%、1.29%和7.8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4.38%,国有企业占7.57%,城镇集体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0.2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8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41%,其他占2.8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5.05%,国有企业占15.62%,城镇集体企业占0.47%,外商投资企业占0.6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4%,其他占5.07%;中、低收入占98.46%,高收入占1.5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48%,国有企业占14.7%,城镇集体企业占1.57%,外商投资企业占0.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1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47%,其他占7.74%;中、低收入占99.66%,高收入占0.34%。

(二)提取业务:2018年,2.7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0.14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3.7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8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4.86%,租赁住房占3.89%,其他占0.1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6.2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1.7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25%,其他占0.96%)。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83%,高收入占2.1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4.4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市场占有率为26.88%,比上年增加1.2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5348.4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1.58%,90-144(含)平方米占81.36%,144平方米以上占7.06%。购买新房占91.38%,购买二手房占8.6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9.5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0.4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0.44 %,30岁-40岁(含)占29.98%,40岁-50岁(含)占24.67%,50岁以上占4.91%;首次申请贷款占88.7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29%;中、低收入占97.48%,高收入占2.52%。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647笔18253万元。  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609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3904.54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3.08%,比上年增加23.3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8年,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及职能无调整,新增了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开设了缴存账户。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

1.缴存政策执行情况

2018年3月26日,出台了《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2018年缴存基数限额:上限为13611元;下限为1650元;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为4112元。全市缴存比例为5%-12%,无变化。

2.提取政策执行情况

(1)暂停职工第三次及以上购房提取(以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中购房提取次数为核定依据)。

(2)职工购买非住宅性质公寓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的住宅性公寓除外)。

3.贷款政策执行情况

(1)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包括本地缴存和异地缴存)。

(2)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30倍(包括本地缴存和异地缴存)。

(3)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4)担保人(包括抵押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年龄不得超过65岁。

(5)借款申请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

(6)购买公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的住宅性质公寓。

(7)职工购买精装住房的,按毛坯房价格计算住房价格及贷款额度。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2018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为2.75%,五年以上为3.2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服务网点情况:

(1)委贷银行、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心贷款受理科一同进驻市政务大厅,实现一站式办理住房贷款,减少群众重复跑路。(2)购置恩阳管理部公积金服务大厅。

2.服务手段情况:

(1)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完成了省一体化平台25项公共服务目录的录入、认领和流程配置工作;完成了政务资源共享平台8项政务信息目录的录入。

(2)持续优化综合服务平台。及时更新网上营业厅、微信和自助服务终端等信息,主动向缴存职工推广公积金各项惠民政策,推送个人缴存账户结息情况。全年,网上营业厅、微信、微博访问量共达到2239542人次,自助服务终端服务37893人次,推送短信共30664条,努力打造功能全面的服务微平台。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完成了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直连工作,办结转入业务41笔,金额37.18万元;转出业务9笔,金额17.20万元。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2018年度全省目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称号,荣获“驻村帮扶先进单位”称号。贷款受理窗口荣获政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办公室一人次荣获全市“三八红旗手”称号、贷款受理窗口一人次荣获“政务服务先进个人”、第一书记一人次获“优秀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一人次获“优秀驻村干部”。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当年聚焦住房公积金领域中“黑恶乱”现象,深入开展摸排,查处涉乱行为11起,追回资金39万元。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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