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2020-03-06 09:04:06来源:巴中日报 点击量:

今年年内完成26项整改任务

主要问题

涉及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散乱污”企业整治、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

整改办法

实行领导挂联制度,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方式,逐一落实责任,逐一按时序推进解决

近日,记者从全市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暨“回头看”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自查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去年以来,我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我市需完成26项整改任务。

据了解,截至2019年底,我市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基本达到时序整改进度要求。“今年我市需完成26项整改任务,主要涉及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散乱污’企业整治、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等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在全部问题中所占比例不高,但全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全力做好问题整改,我市将严格按照省生态环保督察办要求,进一步强化细化整改工作措施。实行领导挂联制度,对涉及巴中的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自查的重难点问题进行整改,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挂联,明确一个牵头责任部门或责任单位,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方式,将工作任务明确到月、到季度,逐一落实责任,逐一按时序推进解决。

同时,将持续开展督查督办,由市环委办牵头做好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各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各项目业主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周问询、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掌握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及时预警提醒。市环委办还将会同市目标绩效办、市级相关部门,对重难点问题坚持每月暗访暗查,并及时将暗访情况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纳入市对区县书记点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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