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10-20 09:08:38来源:巴中日报 作者:王君豪 吴江点击量:

《巴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8月26日经巴中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条例》着眼制度化、法制化治理扬尘污染,让巴中天更蓝、环境更优美,为建设“山水画廊·秀美巴中”,不断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竞争力提供法治保障。

问需而行 推动扬尘污染防治立法

生态是巴中的优势,绿色是巴中的底色。62.5%的森林覆盖率造就了巴中常年蓝天白云,空气质量优良率连年名列全省前茅。但巴中持续提升空气环境质量的任务依然艰巨:PM2.5、PM10等质量不达标的污染颗粒物,主要来源于工程施工、工农业生产、道路交通等各类扬尘;在扬尘污染防治过程中存在的管理体制机制不顺、职责界定不明、防尘设施简陋、设备运行不规范、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根据国家和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巴中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到2020年底,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同比下降64%、18.97%;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较2015年提升1.3%,优良率≥90.6%,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

实践有需要,群众有所呼,立法有所应。为切实有效防治扬尘污染,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推进巴中生态文明建设,市委高瞻远瞩,批示将巴中市扬尘污染防治立法纳入五年立法规划。

磨剑三年 立法脚步走进鲜活实践

《条例》从立法启动,到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历时近三年。立法过程中,收集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文件50余部,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40余场次,讨论、修改、完善30余稿。三年磨一剑,立法工作者付出了艰辛努力。

立法过程中,立法工作者先后深入各区县调研,重点调研了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工业生产、在建工地、城市道路、市政基础设施、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放与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内容,查看和调研了市城管执法局大气污染防治数字化指挥平台建设运行情况,还到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经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调研和面对面征求意见。此外,通过巴中人大网、巴中市政府网、《巴中日报》多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6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扬尘污染防治立法听证会。陈述人和旁听人充分准备、踊跃发言,对脏车入城扬尘防治、室内装饰装修作业方式、法律责任的设定等提出意见,其中有益养分被采纳。这是一次开门立法的生动实践。

7月15日,在西南政法大学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10多名法学教授、博士以及立法专家为扬尘污染防治立法支招。8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征求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等省级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面对面反馈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和建议。

紧贴实际 让制度具有执行生命力

扬尘污染防治,一头连着企业的防治措施,一头连着政府的监督管理。《条例》坚持发挥行政机关的主导作用,强调严格监督管理,充分落实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对政府统筹协调、信息共享、长效管理和资金保障等职责进行科学定位,包括对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村(居)民委员会等的职责定位;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尽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共同防治机制,促进扬尘污染群防群治、全域共治。《条例》充分发挥地方法规拾遗补缺的作用,完善了联防联控、检查方式、巡查制度、信用管理、举报投诉等措施,规定了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操作细则,明确了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响应机制,补充细化了在建工地在线监测制度,为扬尘污染监督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

《条例》从巴中实际出发,突出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这一关键,专门用一节对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交通、水利水运、地下管线、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作出了规定。《条例》还对室内装饰装修、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工业生产等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作出规定,系统集成地对我市扬尘污染防治提出了要求。《条例》,必将成为扬尘污染防治的根本遵循,必将为守护巴中的蓝天白云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护航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加快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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