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整改任务第七十六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1-01-11 15:25:20来源: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点击量: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巴中市南威水泥有限公司已处于南江县城市建成区内,周边群众对其造成的污染反映强烈,但搬迁关闭工作进展缓慢。

责任单位

南江县党委和政府

责任人

南江县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联系电话

08278222537

整改目标

实施巴中市南威水泥有限公司搬迁或关闭

整改措施

1.201712月底前已成立南威水泥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2.20183月底前已制定搬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3.20193月底前完成搬迁项目立项、可研、选址等前期工作;20199月底前完成工程施工许可办理。

4.202011月底前完成工程土建及设备安装;202012月底前全面完成搬迁。

5.若因国家环保政策和产业政策新规限制,企业无法实施搬迁,则实施关闭,2020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关闭工作。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按照省、市、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制定了《四川南威水泥有限公司搬迁关闭实施方案》,因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长江经济带两个负面清单限制,省政府对该整改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先期按时完成现有生产线关闭并实现整改销号,稳步推进搬迁项目建设。

2、截至目前,已完成搬迁项目方案设计、规划选址、产能置换指标购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项目用地预审、环评报告编制等20余项前期工作。

3、经市、县与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多轮沟通协商,共同制定了南威水泥公司现有生产线关闭时间表。截至1120日,已全面停止南威水泥公司生产线运行,达到环保整改销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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