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全面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疫苗第二剂次接种

25万余名3-11岁人群已完成第一剂次接种,本月底有望完成两个剂次疫苗接种工作

2021-12-08 10:57:19来源:巴中日报 点击量:

开展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重要措施。记者12月7日从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从12月6日起,巴中市已全面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疫苗第二剂次接种工作。截至目前,巴中市共有25万余名3-11岁儿童完成了新冠疫苗第一剂次接种。
  接种现场
  分班分时段接种新冠疫苗

  12月6日上午8时许,巴中经开区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早早就来到巴州区兴文镇中心小学校,为1—4年级学生接种新冠疫苗第二剂次。
  “为切实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我校专门成立了接种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并根据测温、接种现场秩序维护、网络维护等疫苗接种不同岗位进行了责任人分工。”兴文小学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一、二年级学生的疫苗接种安排在6日上午进行,三、四年级学生的疫苗接种安排在6日下午进行,五、六年级的学生安排在7日进行。
  测量体温、填写知情同意书、查核间隔时间、个人信息登记、比对身份信息、接种疫苗……两间教室、6个接种台,在家长的陪同和医务人员的引导下,疫苗接种有序进行着。
  “我们对接种第二剂次的学生同样会要求监护人陪同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对接种第一剂次间隔时间不足21天的,我们会要求他们在满了21天后再进行接种。对之前因一些原因未能接种第一剂次的,在身体允许接种的情况下可进行接种。”现场进行疫苗接种的医务人员喻绍聪说,在接种完疫苗后,学生会被安排到旁边的留观室进行留观。在留观30分钟后无异常的,方可离开现场。
  “学校属于人口密集场所,一旦有输入性新冠病毒疫情发生,易造成局部的传播流行。”市卫生健康委相关人员介绍,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在儿童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
  记者7日从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从11月4日我市全面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以来,截至12月6日24时,全市已有25万余名3-11岁的儿童完成了新冠疫苗第一剂次接种。
  注意事项
  有以下禁忌证的儿童不得接种

  市卫生健康委相关人员介绍,我市3-11岁儿童接种疫苗使用的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根据临床试验数据显示,3-11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后,安全性良好,和12岁以上年龄组一样安全,可以放心接种。
  为做好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我市采取了在托幼机构、学校、儿童福利机构设置临时接种点的方式集中组织学生进行接种,对未入校的适龄无禁忌人群可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就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点接种。
  “并非每个人都适宜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证的3-11岁儿童,不能接种。”市卫生健康委相关人员表示,这些禁忌证包括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正在发热者,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哮喘不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禁忌症。”据介绍,处于哮喘的缓解期(包括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者应进行预防接种。在哮喘急性发作期(出现喘息、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者,尤其是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时(包括口服和静脉给药)应暂缓接种。抗IGE单克隆抗体治疗和过敏原特异性免疫治疗期间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尽量不要在同一天进行。
  先天性或后天性免疫功能受损的儿童,原则上可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与免疫功能正常者通常具有相同的安全性;但是免疫功能受损的儿童接种后,新冠病毒疫苗免疫接种后的保护效力可能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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