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人大四届五次会议第56号议案答复的函

2021-10-22 15:29:34来源: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点击量:

杨才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巴城“弃土场”建设的意见》(第56号议案)收悉,该议案案例详尽具体,问题一针见血,建议科学合理,密切结合巴城实际,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选址”建议

近年来,巴城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大批项目落地,城区弃土场建设慢、消纳能力不足,影响项目推进,提高建设成本,乱象治而不绝,造成较大监管执法压力。为切实解决相关问题,我局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进规划选址,2020年3月完成《巴中市巴州城区弃土场选址布点规划研究》,在巴州城区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共初步选址13处,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0年第2次全体委员会会议审议明确选址8处,近期建设5处,具体为李家碥、柏杨庙、虎家梁、许家岭、曾口五通桥。《巴中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21-2023)确定平昌县建筑垃圾和弃土场建设及资源利用项目、通江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开展选址工作。

二、关于“科学建设”的建议

目前,由辖区人民政府和市城投集团双向运行,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弃土场,源头规范建筑垃圾处置。一是主动协调辖区推进建设工作。经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2020年4月27日,我局致函巴州区人民政府,委托建设光辉镇虎家梁弃土消纳场、宕梁办事处青莲村弃土消纳场,并积极配合推进建设。2020年10月27日,巴州区人民政府复函,虎家梁弃土消纳场手续已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进入试运营阶段。目前,运转良好。二是支持市住建局推进建设工作。市住建局《关于请求由市城投集团在巴城城区周边自主投资、建设和运营弃土场的请示》(巴住建﹝2020﹞62号),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由市城投集团按照规划在城区周边自主投资、建设和运营弃土场。2021年5月6日,我局致函市住建局大力支持配合市城投集团依法加快实施。三是依法强化指导监督,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对弃土场建设开展行政审批、业务指导、行业监管,实现弃土场建设依法依规、科学高效。

三、关于“科学管理”的建议

一是实行区域平衡调度。按照《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按照就近原则科学调度区域内建筑垃圾产生与处置的平衡,首先采取建设工程回填、砖厂资源化利用的方式消纳弃土,如对“秦巴锦绣园”农业观光项目、小微企业产业园等项目回填消纳,必要时,协调恩阳区、经开区开展跨区消纳。二是提升渣运行业业务水平。推动渣运公司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目前成立规模化渣运公司9个,取缔无证经营运输、老旧破损车辆,更新改造新型环保全封闭渣运车辆180余辆,督促车辆统一加装专用灯箱,并印制公司信息,统一外观标识,创新引导130余辆渣土运输车安装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测系统。三是严格依法监管。推动出台了《巴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自2021年1月1日实施。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2021年1-8月份审批1956车次,查处乱倾倒、道路遗撒等各类建筑垃圾违法处置案件15件,处罚款8460元。

城市管理工作离不开您的关注、信任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衷心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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