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中医药产业促进中心 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6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11-18 04:36:05来源:巴中市中医药产业促进中心 点击量:

刘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巴中中药产业发展的建议》(第67号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中药材种植大户的扶持政策”方面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产业发展,制定出台《巴中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巴委发〔2020〕9号)、《巴中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巴府发〔2020〕9号)、《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四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推进方案的通知(巴中市道地药材产业发展推进方案)》(巴府办发〔2020〕2号)等文件,为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中医药产业发展指明了目标、方向和路径。市委四届十二次全会上,提出“贯穿产业培育振兴主线,加快形成以‘1+3’主导产业为重点、绿色为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将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作为全市主导产业。

市委、市政府将产业扶持政策的制定落实纳入对县(区)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巴州区制定出台《巴州区发展道地药材种植九条措施(试行)》,财政每年统筹安排资金2000万元,对连片种植主导品种达200亩以上、种植成活率达90%以上基地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资金补助;恩阳区制定出台《巴中市恩阳区“3+3”产业招商引资激励措施(试行)》,对在道地药材现代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集中连片种植3000亩以上川明参、川佛手、黄精,首年亩投入在5000元及以上,且与农户签订3年以上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中药材种植项目,每亩补助产业发展资金1000元,分三年兑现(其中第一年500元、第二年300元、第三年200元);南江县制定出台《南江县农业产业化发展激励扶持办法》,对当年度新建成的连片规模在200亩以上(南银1号)的银花基地,经验收合格,种苗按实际合同采购价的80%进行补助;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经验收合格,按200元/亩的标准补助管护费用,连续补助2年;两年内完成新建“南银1号”金银花穗园圃300亩,经验收合格,按照5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成片规模流转土地200亩以上种植“南银一号”金银花,并建设标准园区的,以验收面积为准,按200元/亩的标准,当年一次性奖补经营主体土地流转费用(对于土地流转费用低于200元/亩的,按实际支付的亩平流转费进行奖补)。通江县、平昌县也出台有相应的扶持政策,针对中药材种植大户的市级扶持政策正在起草中。

二、关于“建立产地初加工基地”方面

《巴中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年)》(巴府发〔2020〕9号)中提出:提升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能力。按照“就近、保质、高效、生态”的要求,综合考虑产业区域分布、药材品种特性、产品贮存条件、产地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加工成本等因素,打破区县、乡镇区域界线,在连片示范的中医药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初加工厂房,配套现代化加工设备。传承道地药材加工技艺,集成道地药材特色采收加工技术,结合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不断推进加工工艺创新。严格按照道地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范,进行采收、净选、切制、干燥、分级、保鲜、包装、贮藏等操作流程,减少药效损失,延长贮存时限,方便产品运输,全面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截至2021年二季度末,全市共建成中医药产地初加工场所62处,今年新建14处,加工品种涵盖丹参、芍药、黄精、杜仲、金银花、川佛手、菊花等品种,产地初加工能力稳步提升,覆盖范围逐步扩大。

三、关于“加大对本地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的扶持”方面

对本地药企的扶持,一方面,我们鼓励并帮助市内药企走出去,借助川渝、川东北中医药产业协作和秦巴农洽会、农博会、西博会等活动,组织中医药企业参加省内外展博展销活动,扩展中医药产品的销售渠道;另一方面,我们把市外的销售渠道引进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新闻媒体、研讨会等多途径积极推广“巴中产·巴中造”中医药产品,提高产品影响力。举办第三届秦巴农洽会,会上签约中医药产业项目13个10多亿元,发布一批巴中特色中医药产品,组织22家中医药企业进入中医药特装馆进行展博展销,现场销售中医药产品12万元,签订销售合同50多万元。针对本地中医药企业的市级扶持政策正在起草中。

最后,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期望能够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巴中市中医药产业促进中心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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