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水利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2023-05-25 16:04:54来源:巴中市水利局 点击量:

李天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拯救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建议(第2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与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运行管护情况

当前全市共有小型水库816座,其中小(1)型37座,小(2)型779座。“十三五”以来,全市累计争取中、省资金6.85亿元,完成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422座,全面消除工程实体安全隐患,恢复蓄水1.87亿立方米,解决83万农村居民和38万余亩农田水源保障问题。“十四五”以来,新增0.9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全面用于完善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成功申报100座小型病险水库列入“十四五”项目库,按照病险程度、轻重缓急分年度有序实施,同时每年对鉴定到期的水库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对新出现险情的三类坝,积极申报纳入储备项目库,争取中、省资金支持,早日消除工程隐患。

“十三五”期间,全面落实了小型水库产权和管护机制,国管工程小(1)型水库由县(区)水利局负责管理,集体资产小(2)型水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2022年底812座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全部实现区域集中管护。进入“十四五”,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得以持续巩固,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同步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相关任务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建设管护水平。

(二)山坪塘整治及运行管护情况

根据今年全市山坪塘调查摸底数据,全市共有山坪塘约2.6万座,总蓄水量约3.2亿立方米,其中重点塘731座(蓄水容积5万-10万方),自2009年以来,通过各县(区)人民政府的统筹整合和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乡村振兴等行业部门协同努力,投入资金约7.4亿,共整治大小山坪塘3500余座。2022年,水利、农业部门在全市开展重点塘调查摸底工作,同时对731个重点塘全部落实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并在汛前扎实开展应急演练,落实救生绳、救生杆、救生圈等防汛物资,严格控制汛期运行水位,加强汛期巡查值守工作,全面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提高防汛减灾能力。

二、下步工作举措

(一)突出重点,筑牢水库安全底线。

常态化开展大坝安全鉴定,按照已纳入“十四五”规划清单先后顺序,加快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工作,督促各县(区)及时开展初设批复、财政评审、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加大中省资金投资执行率,坚决杜绝整合挪用,确保工程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制度,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用好维修养护资金,做好日常维护、值班值守工作,加强汛期巡视检查频率,确保水库度汛安全。

(二)系统规划,有序开展项目建设。

一是以编制全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为契机,大力规划中型灌溉水源工程、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新建中型灌区工程,同时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纳入编制内容,争取进入全省“灌区一张图”大盘子,为下一步农田灌溉发展和充分发挥已建灌溉渠系功能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巴中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以下简称规划),按照规划年份确定的建设地点和目标任务,结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把项目区域内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病危整治纳入工程内容,同布局、同建设,确保其发挥农田灌溉效益。

(三)创新机制,充分激发市场潜能。

按照《巴中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门将督促县(区)落实管护责任及管护经费,并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区域内山坪塘、微水池及灌溉渠等小型水利设施资产量化后,纳入市、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管理,其流转收益由乡镇及村社所有。当前《巴中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巴中市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二十条措施》已经在征求意见,待完善后将实施。

感谢您对我市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



巴中市水利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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