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登宪
张登宪,男,汉族,四川南江人,1968年10月出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0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4.09—1987.07 四川省巴中师范学校学习;
1987.08—1988.09 四川省南江县长赤镇小学任教;
1988.09—1991.08 四川省南江县长赤镇中学任教(其间:1987.04—1990.06 四川省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自学专科学习);
1991.08—1992.12 四川省南江县实验小学任教;
1992.12—1995.10 四川省南江县计生委工作(其间:1995.01—1995.10下派任乐坝镇党委委员(副科级)兼董家梁村党支部副书记)
1995.10—1995.12 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工作;
1995.12—2006.10 中共巴中地委(市委)组织部工作,1997.03任副科级组织员,2002.10任市委副县级组织员,2006.06任副部长(其间:1994.08—1996.12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函授学习);
1997.08—1997.12 上派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党建办)工作2006.10—2007.12 中共通江县委工作,任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其间:2004.09—2007.06四川省委党校法学专业研究生班函授学习);
2007.12—2011.09 中共通江县委工作,任县委常委、秘书长、县委办公室主任;
2011.09—2015.11 中共巴中市委党校工作,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市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
2015.11—2016.11 中共巴中市委党校工作,任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市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
2016.12— 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