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的贫困人口,每户搬迁户自筹不超过1万元就能搬出深山“挪穷窝”。全市累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5.3万余户18.9万余人,占全省总任务的13.9%。同时,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特色产业基地,让他们稳定增收“换穷业”,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