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强化 标本兼治 打造幸福河湖

2022-06-23 21:42:38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量:

一是法定责任更加明确。通过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和《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职责,明确各部门河湖保护治理任务,完善基层河湖巡查管护体系,形成责任更加明晰、权责更加统一的河湖长制责任体制机制。

二是重点任务更加突出。以河湖长制“六大任务”落地落实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河湖长制“5+9”重点工作。(5”即水利部门牵头的水资源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河湖“清四乱”、水土保持、小水电清理及生态流量监管等重点任务;“9”即林草、生态环境、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分别牵头的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监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沿岸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港口码头污染防治、长江流域禁捕禁渔、水源涵养区管理保护、河道岸线及沿江森林或湿地保护等重点任务)。整个河湖长制工作涉及到的水利、生态环境、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草等河湖长制责任部门紧密配合、同向发力,不断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到“有能有效”。

三是治理措施更加精准。“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全面落实因河制宜、因河施策;河湖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更高,大数据和数字孪生等新的信息化手段助力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运用更加高效。

四是监督考核更加严格。强化督查暗访,通过进驻式督查精准发力,强化河湖监管深度、广度和力度;提示、约谈、通报和问责多措并举;健全完善目标明确、指标合理、方法适宜、奖惩到位的考核制度,加强河湖长制考核结果运用,与综合表彰、评优选先相结合,进一步将河长制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审计等挂钩,激励河长履职尽责。

五是工作成效更加惠民。以打造出更多人民满意幸福河湖为目标,通过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各项任务,保障河道行洪畅通,保障河湖水生态空间完整,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助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充分用好现有资源,因地制宜,让河湖治理与地方经济发展相结合,推动生态、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将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带领群众走好生态富民路,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河湖长制工作实效的唯一标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使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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