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环境

2023-05-26 11:12:09来源:巴中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量:

(一)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鼓励民营建筑企业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和全市“问题楼盘”处置;不设立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民营建筑企业承揽业务,不以产值、纳税等为由强制或变相要求注册子 (分)公司;不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竣工结算依据,不以未完成审计为由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施工单位不垫资建设;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建筑业企业可采取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别化管理,两年内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可降低50%缴纳比例,全市范围内单个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适用范围: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施工单位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免申即享

发布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827-5268753

(二)优化执法办案环境。

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法院执法办案全过程,为企业提供咨询查询、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阅卷、多元调解等线上线下“一站式”司法服务,开通中小企业绿色诉讼通道,对符合条件且预交案件受理费有困难的企业实行减交、缓交措施,全面缩短诉讼退费时长,案件审结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工作。

适用范围:各类企业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线上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四川”和电脑端搜索“天府智诉”上申请,线下可在巴中市两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办理。

发布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12368

(三)推行生态环境柔性执法。

落实企业首次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对初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对违法行为进行改正的,依法免于处罚;对符合裁量标准中从轻或者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建立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送法入企”监督帮扶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结对帮扶,提升企业依法治企水平;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企业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依法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

适用期限:长期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发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0827-5883313

(四)推行市场监管柔性执法。

在严守安全底线确保市场秩序的前提下,树立“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理念,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处理好监管执法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严格执行《巴中市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动态调整“首违不罚”清单,进一步扩大“首违不罚”领域;探索建立预防为主、首违免罚、事后回访、重违严惩的市场监管服务经济社会新模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适用范围:纳入市场监管领域的市场主体

适用期限:适时调整

享受方式:符合《巴中市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三年内首次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2.危害后果轻微;3.已主动或责令整改后及时改正违法行为;4.属于《巴中市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所列事项)。

发布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咨询电话:0827-222881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