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

2023-05-26 11:24:23来源:巴中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点击量:

(一)培育骨干企业。

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20亿、10亿、5亿元级台阶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奖金奖补。鼓励企业积极升级增项,重点在水利、水电、桥梁、隧道、钢结构、输变电、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晋升为特级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晋升为一级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水利、水电、电力、桥梁、隧道等专业承包企业晋升为一级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勘察、设计、监理企业晋升为甲级资质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鼓励企业创建优质工程,对荣获“鲁班奖”“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建设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荣获“天府杯”金奖、银奖和省结构优质工程奖的建设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适用期限:至2027年8月1日止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报→主管单位初审→辖区人民政府审核→辖区财政审定拨付资金。

发布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827-5268753

(二)引进企业集聚发展。

对落户巴中的企业实行奖励政策,对持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正常开展营业活动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优先保障企业所需生产生活用地。凡落户巴中的市外二级、三级企业或外来建筑业企业在巴中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正常开展营业1年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适用期限:至2027年8月1日止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报→主管单位初审→辖区人民政府审核→辖区财政审定拨付资金。

发布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827-5268753

(三)加快对外开拓步伐。

对在市外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本地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金奖补。

适用期限:至2027年8月1日止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报→主管单位初审→辖区人民政府审核→辖区财政审定拨付资金。

发布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827-5268753

(四)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严格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关限额和退还规定,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建筑业企业可采取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工程项目已提供履约担保或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积极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严格实行施工过程结算,落实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制度,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兑现落实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建设单位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竣工结算依据,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为由延期或拒绝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适用期限:至2027年8月1日止

享受方式:自行申报

申报流程: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和企业自身实力,与银行、保险公司等单位共同协商,选择最适宜的担保方式。

发布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827-5268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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