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过街

信件编号: BZSJ20240324234410773 来信时间: 2024-03-24 23:44:10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杨****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1.摩托车作为机动车,二次过街通过路口有什么法律依据。2.道路右侧的非机动车道(二轮三轮车道)或辅道被汽车肆意侵占是否会受到相应的处罚。3.辅道是属于非机动车道还是机动车辅道,倘若摩托车在辅道内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是否享有同等路权。4.交警部门是否有交通违法举报平台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中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24-04-01 09:41:10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书记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摩托车作为机动车,二次过街通过路口有什么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故在划有摩托车二次过街专用车道的路段,摩托车应当在划设的车道内行驶。

二、道路右侧的非机动车道(二轮三轮车道)或辅道被汽车肆意侵占是否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除设有禁止汽车驶入标识的道路外,辅道允许小型汽车进入。车辆驾驶人在辅道内有其他违法行为,如逆向行驶、违法停车等,将根据具体行为予以处罚。

三、辅道是属于非机动车道还是机动车辅道,倘若摩托车在辅道内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是否享有同等路权。

      辅道为车辆出入、变速、变道、车距调整等需要而平行设置于主线外侧的附加车道。在辅道内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依法调查,收集证据,全面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在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的基础上,综合评判,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四、交警部门是否有交通举报平台。

目前,遇有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123平台或拨打110进行举报.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