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野猪肆虐该怎么处理?
信件编号: | BZSZ20240330211606229 | 来信时间: | 2024-03-30 21: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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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邹****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老家在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办事处大柏林村,今年春节回家时候。家中老人表示,现在随着生态环境恢复,村子里野猪逐渐增多,自己种的庄稼地被野猪糟蹋。 就是请问面对野猪肆虐,政府有没有处理方案?特别是现在村子里留守的全是老年人,加之野猪作为野生动物,具有攻击性,老年人人身安全存在隐患。同时,庄稼是老年人辛辛苦苦种植的,政府是否提供相应补偿?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州区
   答复时间:2024-04-18 10:29:36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市长信箱中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需依托专业机构、专业队伍开展种群调控、致害防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根据辖区情况,组建野生动物种群调控、致害防控专业机构,可依托当地社区居民、退伍军人等社会力量组建专业猎捕队伍,在公安、人武、应急、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野猪等致害野生动物的猎捕工作,猎捕野猪不受数量限制。我局已将巴州区辖区内2家专业猎捕机构的基本信息发送至各乡镇(街道)林业岗位工作人员,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实际,联系猎捕机构,与猎捕机构签订猎捕协议,由猎捕机构开展公益性野猪猎捕。 自2022年起,巴州区每年均购买陆生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若因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造成的损失,可申请获得保险赔偿,您可拨打95518人保财险报案或向回风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咨询,办理保险赔付事宜。 我局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情况告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 2024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