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2024-05-11 11:11:14来源: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巴中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

2024年,巴中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市委五届全会精神,重点加强城乡管理、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为全面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立法制定项目2件

法规规章名称

起草和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巴中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市委政法委

6月初按程序完成草案起草工作,并送市委宣传部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查;

6月上旬按要求送市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查;

7月中旬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8月初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巴中市优化涉企服务若干规定

市营商环境和数据局

7月底前按程序完成草案起草工作,并分别送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查、公平竞争审查;

8月初按要求送市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查;

9月下旬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10月初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立法调研项目2件

法规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巴中市地理标志产品发展促进条例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10月底前

 

巴中市养犬管理条例

市公安局

10月底前

 

三、立法后评估项目1件

规章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巴中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10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法规草案若涉及地方体制改革和重大政策调整的,起草部门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应提请市政府党组向市委请示。

(二)立法调研报告同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已经形成法规文本草案的,一并报送法规文本草案和法规起草、论证等立法前期工作情况。

(三)立法后评估报告报送市司法局。报告应当提出继续实施、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若需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一并在报告中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立法计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当及时报请市政府按规定决定。立法项目未按计划完成的,起草及承办单位应向市政府作出说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