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基本医疗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抵御疾病风险的根本保障和重要途径,是避免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举措。请全市广大居民积极响应国家全民参保号召,做到人人都参保、个个有保障。在此,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病患无常,要积极参保
参保有“医”靠,缴费是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享受看病就医医保政策的基础和前提,得到的不仅是医疗费用风险的分担,也是一份可以预期的心安,是对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负责。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筹资标准为1070元,其中个人缴费400元/人/年,财政补助670元/人/年。让我们珍惜这份福利,积极主动参保,以低成本为自己和家人筑起一道健康保障防线。
二、待遇不同,要及时参保
缴费时段不同,待遇享受不一样。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自缴费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即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等待期3个月内生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参保人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以及税银合作银行(邮储银行、农商行、四川天府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手机APP、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等渠道缴费,也可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学校指定的集中征收点刷卡或税银合作银行柜面、各办税服务厅社保费征收窗口办理缴费业务。
三、政策惠民,要持续参保
持续参保有激励,断保有影响。参保是获得医保待遇的前提,参保后不仅可享受门诊统筹、两病(糖尿病和高血压)、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报销,还自动获得大病保险报销,困难群众还能享受医疗救助。
自2025年起,国家实行参保激励政策。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按规定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居民医保断保人员再参保缴费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
疾病无情人有情,基本医疗保险给全民提供了互帮互助和互助共济的制度保障,真正感受到中华民族大家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温暖。有病费用能报销,无病行善献爱心,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给有需要的人用。我们倡议为儿女参保献爱心、为父母参保尽孝心、为自己参保求安心,全民行动起来,人人参加医保,为您和您的家人撑起一把健康保障大伞!
参保咨询电话:巴州区医保局:0827—5224633;巴州区税务局:0827—5229875;恩阳区医保局:0827—3369181;恩阳区税务局:0827—3369131;南江县医保局:0827—8217791;南江县税务局:0827—8269871;平昌县医保局:0827—6330933;平昌县税务局:0827—6228566;通江县医保局:0827—7220390,通江县税务局:0827—7221096。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