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24-04-19 09:42:35来源:巴中日报 点击量:

4月16日,记者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不断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有效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自4月中旬至8月底,我市将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强基行动2024”专项治理。

“2021年,为有效破解我市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市食安委启动了专项整治行动,去年我市首创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强基行动’品牌。”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强基行动”,将吸纳借鉴《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其他地方关于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经验做法,对风险预警、农村地区群体性聚餐、“三小”食品安全等治理难点进行细化规范。

根据市食安办印发的《巴中市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强基行动2024”工作方案》,今年的“强基行动”,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农村地区餐饮服务集中治理”三大行动;并通过建立健全镇级食品安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基层市场监管所“两化建设”为抓手,提升基层监管能力;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引导食品小作坊标准化发展,提升市场营商秩序;将鼠害防治、冻库管理等纳入“日管控”清单,提升主体责任质效;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志愿者和义务监督员,提升食品安全意识;不断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防严控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链接 “强基行动2024”三大行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行动

紧盯农兽药、饲料经营使用和生猪私屠滥宰调运等监管环节,开展1次质量安全形势分析,至少开展1次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县级风险监测,着力防控种植养殖源头风险,开展1次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培训,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严禁不合格农产品流向消费市场。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

严清假冒伪劣、“三无”和“两超一非”等食品,严查不落实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食品”等行为,严打欺诈销售、篡改日期再销售、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等违法行为。按照经营主体“两合法”、从业人员“两过关”、进货查验“把三关”、重点环节“四关注”、销售管理“五到位”、销售食品“十不准”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全市力争建设34个农村地区规范化食品经营店。

农村地区餐饮服务集中治理行动

围绕“小餐饮”、农村集体性聚餐重点领域,严控醇基燃料、亚硝酸盐等重点高危品种的使用,严查贮存、加工、经营野生动植物情况,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规范许可资质、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加工操作流程等条件。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活动。至少开展1次农村地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培训,健全备案管理、分级指导等制度,建立流动乡厨和食品安全协管员数字档案,实现农村小餐饮备案率达100%,集体聚餐备案率达100%,流动乡厨持证上岗率达100%。(记者 罗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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