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落实《市政协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府办函〔2019〕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落实〈市政协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落实《市政协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协党组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的报告,现提出如下落实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9年6月,市政协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题,深入平昌县、通江县、南江县11所中小学,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情况实地调研,并形成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该《建议》针对全市义务教育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4条建议意见,主要涉及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力度、改善教师编制管理、优化学校校点布局和加大教育督导力度等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并针对《建议》事项,结合巴中实际形成本方案。
二、工作措施
(一)关于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实行教育经费与生源数量挂钩,增加乡镇学校公用经费,设置学校最低经费保障底线,取消教育项目建设、学生资助的县级配套。以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保安等后勤人员工资。
落实措施:一是持续做好教育经费与生源数量挂钩工作。义务教育按照小学生均600元每年、初中生均800元每年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按寄宿生人数生均200元每年的标准增加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随班就读或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按生均6000元每年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普通公办高中教育按照省级示范高中生均1420元每年、市级示范高中生均1180元每年、其他高中生均1060元每年标准予以补助,逐年增加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到2020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对农村小规模学校设置最低经费保障底线。在教育经费与生源数量挂钩的同时,考虑到部分不足100人小规模学校(含村校)经费不足问题,按照100人的标准核定公用经费。此条建议我们已推进实施。三是持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解决教辅人员工资。落实市政府2018年12月召开的校园安全工作会议要求,针对学校保安人员、实施营养餐的义务教育食堂从业人员、宿管人员由政府购买服务,2019年至少保障50%,2020年全部保障到位,有条件的区县可于2019年一次性纳入预算全额保障。
(二)关于改善教师编制管理的建议。教师编制实行县域内适时动态管理,以应对教师流动性较大、学校生源变化大的客观实际,满足教师交流和教育教学需要。对客观存在的规模较大的乡镇中心校附设幼儿园适当安排一些教师编制。
落实措施:一是对区县教职工编制每2—3年动态调整一次。在充分保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前提下,调剂部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用于适量招聘学前教育教师。二是积极申报省属公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计划。三是积极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加大骨干教师支教力度,选派80名城镇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积极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等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四是加大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乡村教师公招力度。进一步向国家争取扩大中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实施规模,增加招募数量,及时补足配齐乡村教师,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三)关于优化学校校点布局的建议。坚持就近入学,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严格落实划片招生。坚持“以城带乡”,鼓励骨干教师到乡村支教。坚持“适度集中”,在人口相对集中的中心村或聚居点加强村校建设与管理,适应乡村振兴新需求。
落实措施:一是以区县为主,持续开展校点优化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各地在“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下,根据城市发展情况因地制宜,适时优化以县镇为核心枢纽的学校布局结构。二是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多措并举加大教育投入,优先规划、优先用地、优先建设,提高城镇教育供给容量,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化解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补齐教育短板,促进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统筹城乡教育配置。积极推进与省教科院合作,加快推进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布点规划和重点学校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巴中主城区高中外迁工作,将腾出的资源全部用于义务教育,缓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大校额、大班额矛盾。
(四)加大教育督导力度。督促落实教育投入,坚持两个“只增不减”,兑现教学质量奖、农村和边远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建设教师周转房。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教育工作者,尤其是基层一线教师每年度予以通报表扬。
落实措施:一是以省教育督导委员会评价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为契机,督促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办等部门严格落实相关政策,确保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二是以市教育督导委员会评价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为契机,将财政投入、师资队伍保障、周转房建设、农村教师生活补贴纳入评价内容,并对评价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和相关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将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将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落实情况、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化解、控辍保学等重点工作纳入评价内容。三是充分利用“最美教师”“师德标兵”等评选实现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激励。从2020年起,市政府每年11月召开一次全市高中教育工作会议,对高中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予以表扬和奖励。
三、组织保障
(一)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定期召集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和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负责人研究,并统筹组织实施《建议》落实工作,确保职责分明,推进有力。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是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依法履行义务教育发展职责,市级相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做好行业指导,履行好市直属学校发展职责。
(三)市教育体育局在面上牵头深入推进工作,定期收集相关工作情况及时组织研究,重大事项向市政府汇报,加强与市政协的沟通汇报,定期报送相关信息和工作成效。
落实《市政协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责任分工表
序号 |
工作事项 |
责任主体 |
牵头部门 |
协助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普通公办高中教育按照省级示范高中生均1420元每年、市级示范高中生均1180元每年、其他高中生均1060元每年标准予以补助,逐年增加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到2020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市财政局 |
市目标绩效办、市教育体育局 |
2020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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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兑现落实市政府2018年12月召开的校园安全工作会议,针对学校保安人员、实施营养餐的义务教育食堂从业人员、宿管人员由政府购买服务,2019年至少保障50%,2020年全部保障到位。 |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市财政局 |
市目标绩效办、 市教育体育局 |
2020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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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区县教职工编制每2-3年动态调整一次。在充分保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前提下,调剂部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用于适量招聘一些学前教育教师。 |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市委编办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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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积极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等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加大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乡村教师公招力度。进一步向国家争取扩大中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实施规模,增加招募数量,及时补足配齐乡村教师。 |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教育体育局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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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持续开展县域校点优化布局调整工作。坚持“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根据城市发展情况因地制宜,适时优化以县镇为核心枢纽的学校布局结构。 |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市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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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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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化解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补齐教育短板,促进各类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
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市教育体育局 |
市财政局 |
2020年底前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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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积极推进与省教科院合作,加快推进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布点规划和重点学校发展规划。2.积极推进巴中主城区高中外迁工作,将腾出的资源全部用于义务教育,缓解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大校额、大班额矛盾。 |
市教育体育局 |
市教育体育局 |
市财政局 |
第1项工作2020年6月底前完成;第2项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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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将区县财政投入、师资队伍保障、周转房建设、农村教师生活补贴等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评价结果抄送市委、市政府,并将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2019年下半年将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落实情况、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化解、控辍保学等重点工作纳入评价内容。 |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
市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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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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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争取市政府每年11月召开一次全市高中教育工作会议,对全市高中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予以表扬和奖励。 |
市教育体育局 |
市教育体育局 |
市财政局 |
2019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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