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巴中经开区行政中心片区和东西部协作产业园片区控规局部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的批复

巴府函〔2022〕116号

2022-10-25 15:47:07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 点击量: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巴中经开区行政中心片区和东西部协作产业园片区控规局部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的请示》(巴自然资规〔2022〕271号)收悉。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2年第1次全体委员会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巴中经开区行政中心片区和东西部协作产业园片区控规局部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二、要坚持高标准定位,务必严格控制《调整方案》中明确的各类性质用地规模、范围和开发强度等指标,在具体开发建设前,开发单位应按要求出具建设项目地勘和地质灾害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三、要加强规划管理,务必严格执行《调整方案》,《调整方案》中未涉及内容应按《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对于本次《调整方案》中与《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5版)确定的开发边界、建设用地范围不符的,要将其纳入正在编制的市国土空间规划中。

四、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对该片区内建设用地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此复。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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