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人民政府党组关于2015年党建工作安排的意见

2015-03-15 10:23:10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点击量:

  巴府党组〔2015〕23号

 

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5年,市政府党建工作要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为推动巴中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市政府党组2015年党建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坚定理想信念

  认真落实学习制度,抓好重大理论学习,以开展党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载体,切实抓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关于从严治党的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推动管党治党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 市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市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学习党建理论、依法治国、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并开展专题讨论和形成调研理论成果。班子成员每年形成2篇以上党的政策理论学习心得体会和党建工作调研文章。(责任领导:冯键;责任单位:市政府机关党委、市政府办公室各秘书科室)

  (二)专家辅导讲座。每年邀请有关政策理论专家为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举办1次以上形势报告会、政策宣讲会、法制讲座。(责任领导:王毅;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机关党委)

  (三)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活动。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开展专题学法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5小时,深入学习与政府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带头学法守法、带头讲法用法。(责任领导:魏文通;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班子成员到川陕革命根据地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到巴中监狱、市法纪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每半年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1次以上。(责任领导:王毅;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

  (五)加强个人自学。党组成员每周保证3个小时以上的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并做好学习笔记。每年认真研读两本以上的理论学习书籍,每半年开展1次班子成员读好书交流活动。(责任领导:市政府党组成员;责任单位:市政府机关党委)

  通过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专家辅导、加强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坚持思想政治教育常态化,进一步强化党性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推动班子成员准确把握自身角色和位置,以身作则,风清气正,自觉做到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

  二、 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一)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制定、征求意见、自我剖析、谈心谈话、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以整风精神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实效。(责任领导:冯键;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二)严格执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交流思想,诚恳听取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在党的组织生活中接受教育,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本人要向所在党支部请假。(责任领导:市政府党组成员;责任单位:市政府机关党委)

  (三)带头执行上党课制度。认真落实“一把手”带头讲党课制度,市政府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为政府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在分管部门基层单位建立1-2个党建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讲党课和作形势报告不少于1次。(责任领导:市政府党组成员;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秘书科室)

  三、 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坚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严格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的“分工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全市政府系统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其他党组成员每年至少听取2次分管部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每年至少召开1次行业党建工作会议,或在业务工作会上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讲廉政党课、约谈分管联系部门班子成员分别不少于1次。认真开展“走基层”活动,健全市政府党组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落实党组成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制度。(责任领导:市政府党组成员;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秘书科室)

 

                 中共巴中市人民政府党组

                 201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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