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关于深化改革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

到2027年,建成川陕革命老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市

2024-04-23 10:00:21来源:巴中日报 点击量:

为加快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近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深化改革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7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布局均衡、医防融合、中西医协同、机制灵活、保障有力的医疗卫生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建成川陕革命老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市。

建强医疗卫生四级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建强市级高地、县级龙头、乡镇节点、村级网底。其中在市级层面上,加快建设市域医疗能力高地、科研培训高地、人才聚集高地、中西医协同高地。到2027年,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1个,创建国家重点专科1个,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达到A级。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中西医高效协同。市妇幼保健院建成省级“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市级“婴幼儿养育照护示范指导中心”。市疾控中心创建成为三级乙等疾控机构,市传染病医院全面投用。

深入实施千县工程,建强常见病和多发病相关专科、核心专科、优势专科。到2027年,创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5个,县级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和胸痛、卒中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实现全覆盖。

每个建制乡镇设置一所达标乡镇卫生院,城镇每3万-10万常住居民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到2027年,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22个、社区医院30个。培育特色发展示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10个。统筹优化设置村(社区)卫生室(站),拓展中医、康复等特色医疗服务。到2027年,建成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村卫生室200个。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实施意见》提出,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由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分别牵头,在巴州区、巴中经开区建设综合类、中医类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到2027年底,组建专科(专病)联盟30个以上。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恩阳、南江、通江、平昌分别组建以县级医疗机构为牵头单位的医共体,实行编制、岗位、人员、经费、业务、财务、药械、信息等“八统一”管理。到2027年底,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八统一”管理更加顺畅,资源共筹共享、管理同标同质、服务高质高效全面实现。

激发跨越发展关键动力

《实施意见》提出,拓展院校合作,引进省内外知名医院托管或领办市、县(区)公立医院,多渠道推进优质品牌、先进技术、高效管理等进入市内医院。

深化帮扶合作,抢抓浙川协作、川渝合作、省内托底性帮扶等宝贵机遇,持续扩大卫生健康帮扶合作范围,确保帮扶工作取得更多实际成果。

承接先进医学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培育“巴中产”“巴中造”标志性产品。大力发展森林康养、生态康养、健康养老等产业,建设中国康养福地。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大力推动医养结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接续性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医院等,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到2027年,建成老年医院2-3家、医养结合机构15家,争创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创建三级医院1家,健康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

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质效

《实施意见》提出,促进医防融合,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推动公共卫生医师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将疾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到2027年,国家、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率达40%、100%。

强化中西医协同,到2027年,创建国家中医重点专科(专病)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5个,县级中医医院全部建成“两专科一中心”,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3家,建成省级区域中医康复中心,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3个。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标准化建设率达100%。建成“西学中”培训基地(中心)4个。

加快信息融通,建设巴中市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巴医通,全面落实“一次挂号管三天”。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建成互联网医院9家、三星及以上智慧医院8家。

夯实卫生健康发展基础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投入机制,夯实人才保障,坚持三医联动,强化激励引导。在人才保障上,倾斜人才专编,实施青年医学人才培养工程。对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聘用条件下,可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深化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逐步实现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建立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激励机制。适度调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调价项目、价格水平等适度倾斜,逐步提高医保基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

将对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单位、地方纳入“巴山优才”计划,并按相关政策给予激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团队,分别按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医疗机构创建国家、省级重点专(学)科,每个分别按200万元、100万元补助;建成三星、四星“智慧医院”的医疗机构,分别按100万元、2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首次达到A级的公立医院,按2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医疗机构成功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的,按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医疗机构通过国家电子病历应用水平5级评审的,按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新创建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补助牵头创建单位50万元。(记者 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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