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新闻发布会召开
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4-01-26 10:55:39来源:巴中日报 点击量:

1月25日,中共巴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新闻发布会,向全市人民报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成效,接受人民群众检阅。

会议通报了巴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全面实施“两规划两方案”,扎实开展法治攻坚“十大治理”和法治惠民“十件实事”,切实解决法治建设“十个具体问题”等工作,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民利民、便民惠民,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治统筹力量全面加强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专题学习内容;市政府常务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会前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数据条例》等14部法律法规。

出台《中共巴中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采用“责任制+清单制”的形式,细化年度工作任务175项,逐一明确协调推进机构、责任单位、牵头领导、完成时限。进一步健全乡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市139个乡镇全部设立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

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出台《2023年巴中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3年“法治巴中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00余场次。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市、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全覆盖。

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我市新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获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70个“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流程,办理提速60%以上。

全面推广“法治跑团”,在全市搭建起“1+2+3+N”服务体系,全过程服务项目招引74个、新注册市场主体1500家、新升规入库企业64家。持续开展“法企共建”“法治体检”等专项行动,组织专家团队先后对106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110名法官与市、县(区)重点企业“一对一”联络服务。深化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审慎监管,先后发布三批256个“首违不罚”事项,涉企罚款案件数同比下降15%、罚款金额同比下降20%。

持续为民解难题办实事

构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机衔接机制,出台《巴中市不起诉案件刑行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开展行刑衔接专项清理。

开展民商事“一升两降”、刑事“三评两转一提升”、行政“一联席二联动两个100%”审判质量专项活动,制定《关于推进家事案件专业化审判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办案指引。

全力办好法治惠民“十件实事”。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组织实施送法进课堂、法治书屋建设、法律援助、人民调解、送法治文艺下乡、“法律明白人”培养、法律顾问、法治阵地建设、企业“法治体检”、劳动监察等惠民实事。在中青年教师中培养法治辅导员1000余名,全市1809个村(社区)实现法治书屋全覆盖,开展法治文艺下乡活动180余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00余件。

督察考核进一步加强

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十个问题”。认真研判解决党政重视不够、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积极性不高、地方立法质量不高、合法性审查(审核)不严、业务与法治结合不紧、行政裁决运用不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生效判决执行难、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不高、依法治市考评量化不细等问题,印发《巴中市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十个具体问题工作导引》,针对性地提出67项解决措施,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以点带面促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整体提高。

扎实开展法治攻坚“十大治理”。针对全市不文明、不诚信、不和谐、不公平、不安全等突出问题,立足社会关注的痛点堵点,持续围绕交通、安全生产、治安、食药等社会关心的重点领域攻坚发力,以重点领域依法治理带动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运行,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44件。建立“执行110”与“公安110”数据联通合作备忘录,在全省率先推行“法庭+派出所”联合执行,沙溪法庭建成全国首家人民法庭执行指挥中心。

创新年终述法模式

抓关键少数“集中述”。2023年5月30日,五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各县(区)主要领导人现场述法,接受市委书记点评,接受人民群众检阅。

向基层延伸“逐级述”。各县(区)组织部门、乡镇、村社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实行村社党组织书记向乡镇党委述法,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区)党委述法,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县(区)委书记直接述法的模式,实现述法主体向下延伸。

全员覆盖“系统述”。群团组织和中央、省驻巴单位全部纳入述法主体,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参照党委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要求开展年度述法工作。中小学校、医疗卫生单位、国有企业等述法评议工作,由系统管理部门教体局、卫健委、国资委等参照“系统述法”实行,在参与主体上确保全员覆盖。(记者 向东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